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目睹一起車禍--對方肇事逃逸,不在現場的人,不會聽到,當時車子對撞的聲音,磅~~的巨響和肇逃車子的逃跑聲(機~~~~~~~~~~),就像在電影院先說當事人,肇逃者(簡稱a),肇逃者的母親(簡稱b),被車撞的騎士(簡稱c),
4年前,我騎車在逢甲福星路上,看到一起車禍,c躺在地上不動了,我看到a肇事逃逸,我就追上去,一直到一個巷口,a竟然下車了,一付想跟我打架的臉(事後我想想是對方有喝酒),可惜當時我沒帶手機,所以,沒法子報警!當下,決定先記要車牌後,
回到肇事現場,看到b正在清掃,c竟不見了!
短短2分鍾內(當時,機車幾乎!半毀耶!)b竟然把c騙走了(還是被抬走了?)
b開始破壞肇事現場(就是把證物都掃乾淨了)
(a當時快速倒車撞倒c,因為他家就在路邊),
我當時,回到現場後,想說c巳經不見了,
我不知該怎麼幫她?後來我也走了......也沒有報警,
如果您是我,會怎麼辦?
現場就是目前福星路立體停車場的對面住家!
所以,回覆者,可以假設您自已有帶工具,
如:手機、香煙、蝴蝶刀……等,自已想帶的工具,
我是說自衛用的喔,
您如果是鄭捷就...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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