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標題: (奇聞百科)盤點現世還合法存在的5大最殘忍酷刑:石刑鞭刑在列 [打印本頁]

作者: 黃金の石中劍    時間: 2014-3-13 01:46 AM     標題: (奇聞百科)盤點現世還合法存在的5大最殘忍酷刑:石刑鞭刑在列

本帖最後由 黃金の石中劍 於 2014-4-27 02:27 AM 編輯

  要以為只有古代文明纔存在令人瞠目結舌的酷刑,現代文明社會同樣存在。澳大利亞新聞網“news.com.au”3月6日搜集了一些受法律保護的酷刑,它們並不僅僅用於戰爭年代,而是現代法律體系下的一些正規條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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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▲挖眼割耳:在伊朗,如果你企圖用迷幻藥迷暈女孩,你將會被挖掉雙眼,割下耳朵和鼻子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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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▲石刑:在沙特阿拉伯、蘇丹、伊朗、也門、尼日利亞和索馬裡的一些地方,對於通奸和同性戀的罪行,這些國家采取用石塊投擲並將其活埋的酷刑,它受伊斯蘭教法的保護。索馬裡一名13歲的女孩就曾被50個男子投擲石子活埋,旁邊有約1000人圍觀。不過,女孩死去之後纔真相大白:她曾被三名男子輪奸,在她試圖報警失敗後,被殘忍地活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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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▲截肢:這種酷刑主要存在於索馬裡,適用於偷竊罪。該國4名男子因偷竊手機和手槍而被砍掉了右手和左腿;敘利亞一名男子因偷竊罪被砍掉一只手,並自稱要淨化自己所造的罪孽。

[attach]99691098[/attach]

  ▲活燒:這種酷刑主要存在於新幾內亞的巴布亞島,適用於使用巫術蠱惑人的罪行。2013年2月,一位年輕母親被活活燒死在人來人往的市場。她被人控訴對11歲的男孩施了巫術並使其致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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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▲鞭刑:這種刑罰主要存在於新加坡等國家。受刑者需脫去衣服,經醫生檢查身體合格後方可受刑。每一鞭都會十分慘烈,每鞭間隔10至15秒。流血的量與流鼻血的時候差不多,傷口在1個月後可痊愈,傷疤十分猙獰。(實習編譯:陳曦敏慧審稿:朱盈庫)


引用來源:東北網



溫馨題示 : 到當地旅遊請躲免觸犯當地刑罰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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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 nba97138426    時間: 2014-3-13 02:02 AM

台灣的酒駕因處鞭刑才能制止這歪風
作者: cat98737    時間: 2014-3-13 02:05 AM

我比較接受  挖眼割耳  看淫蟲會不會減少

還有截肢  那隻手偷竊  砍那隻手
作者: Pinner    時間: 2014-3-13 02:38 AM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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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 zodiac1848    時間: 2014-3-13 03:48 AM

除了鞭刑可以考慮保留以外,其他四種都應該廢除

特別是石刑,不懲罰强奸犯反而搞死受害者。

至于變態色魔,用化學閹割就可以了吧
作者: syo549527    時間: 2014-3-13 04:36 AM

石刑好殘忍,拿石頭丟,還沒辦法一口氣結束,希望台灣也有第一個刑,相信會減少很多淫蟲
作者: tomleung123    時間: 2014-3-13 07:32 AM

我覺得一定量的酷刑還是需要的
不過最好還是不要做成永遠傷害的
重點是必需有公正的審判
作者: isaak7300    時間: 2014-3-13 07:59 AM

omg all that are just horrible i don't know how can human think of such nasty thing
作者: glorioussu1987    時間: 2014-3-13 08:07 AM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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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 yellownoman    時間: 2014-3-13 08:12 AM

同意,台灣應該要用鞭刑才能阻止歪風~
然後再加關幾年,大家就乖乖!
作者: 黑暗教主    時間: 2014-3-13 08:34 AM

以牙還牙 ~~~這樣才能殺雞儆猴才有效
作者: w2776812    時間: 2014-3-13 08:48 AM

太殘酷,但只是暫時而已
會去做的還是會繼續做下去
不管殘不殘人
作者: singoqde    時間: 2014-3-13 09:01 AM

五大酷刑,希望有其中一個大刑引進台灣就好

這樣人類的犯罪心理就會受到抑制
作者: i3iverson    時間: 2014-3-13 09:14 AM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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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 huangela33    時間: 2014-3-13 09:14 AM

我爸說他去沙烏地阿拉伯時還看過砍頭
好驚悚啊
作者: ko799887    時間: 2014-3-13 09:20 AM

印象中有個國家是吃口香糖會遭鞭刑來著 忘記是哪國了
作者: nurse4406    時間: 2014-3-13 09:57 AM

好可怕哦!這真的是讓人很不舒服呀!
作者: j.k.s.    時間: 2014-3-13 11:16 AM

我覺得鞭刑可以在台灣實行
有些人就是該痛打一頓
作者: colossus_no2    時間: 2014-3-13 11:30 AM

天哪!雖然我知道這些受刑人是最有應得,但是親眼看到還是會覺得可怕
作者: m75520520    時間: 2014-3-13 11:38 AM

台灣的酒駕有救了
小馬的罪該用什麼刑罰
作者: shon40658    時間: 2014-3-13 11:46 AM

大多酷刑都存在於落後及人權低落的國家。
作者: F14026193    時間: 2014-3-13 12:04 PM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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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 mars1082001    時間: 2014-3-13 12:16 PM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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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 EDDY_M    時間: 2014-3-13 12:50 PM

真的只是看文字敘述 就絕得很恐怖呀
作者: choyili    時間: 2014-3-13 12:52 PM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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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 deepbluem.m    時間: 2014-3-13 12:57 PM

我覺得,刑法是建立在能有效的喝止某事件的發生,但太過強勢的刑法,可能會太.....
作者: delphi    時間: 2014-3-13 03:18 PM

想不到還留著火燒這種慘不人道的刑啊
作者: apptest136    時間: 2014-3-13 03:22 PM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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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 劉智傑大哥哥    時間: 2014-3-13 03:36 PM

酷刑
主要功用是用來嚇人以遏止犯罪.....
但是
冤死的人常常比真正犯罪的多
作者: 無為兒仔    時間: 2014-3-13 04:07 PM

酷刑果然很恐怖
火刑竟然還存在
作者: iwillcome    時間: 2014-3-13 04:13 PM

目前看來鞭刑還是蠻人道的 呵呵
作者: asc095138    時間: 2014-3-13 04:17 PM

還真的很可怕呢...
希望可以取消這些...
作者: bestpug    時間: 2014-3-13 05:24 PM

好可怕  那個被砸死的少女....唉
作者: moothy    時間: 2014-3-13 05:36 PM

鞭刑我覺得還ok
不過其他的就真的有一點不人道了

作者: ab908767    時間: 2014-3-13 05:42 PM

只有鞭刑我或許可以認同
因為  這樣才能達到  效果
只有罰錢    有錢人根本不怕
害死了窮人
作者: kin185    時間: 2014-3-13 06:07 PM

歐,我真的覺的重點在文章最後面的溫心提示
作者: gn0937126200    時間: 2014-3-13 06:15 PM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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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 211119    時間: 2014-3-13 06:23 PM

太殘忍了吧  我會用死刑算了  一了百了   快 廢 除酷刑吧
作者: -_77    時間: 2014-3-13 06:28 PM

這真是太殘忍了吧.....畢竟這是個人喔0......0
作者: l751017    時間: 2014-3-13 06:29 PM

雖然殘忍,不過對於台灣那些酒駕,詐騙,竊盜,販毒,強姦,賄絡等犯罪者這很需要!!
作者: qwe8650622    時間: 2014-3-13 06:29 PM

有些刑法可能太超過

不過也有制止的作用在
作者: henry879898    時間: 2014-3-13 06:32 PM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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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 henry879898    時間: 2014-3-13 06:32 PM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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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 henry879898    時間: 2014-3-13 06:32 PM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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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 superxcdbrz    時間: 2014-3-13 06:33 PM

人權團體應該去這些地方  雪中送炭 而不是為陳進興或者一些性侵殺人犯求情
作者: 493120702    時間: 2014-3-13 06:40 PM

亂世用重典
我非常同意
只是
也有可能冤枉人家
作者: drastice    時間: 2014-3-13 06:47 PM

那個被活埋的小女孩五告雖小,被輪姦還要被重刑
作者: winhand    時間: 2014-3-13 07:00 PM

  趕快將鞭刑引進來吧! 讓一些壞蛋嚐嚐看"皮肉痛"的滋味!
作者: 654172839    時間: 2014-3-13 07:11 PM

跟古代中國的十大酷刑一樣的慘忍
作者: shelix    時間: 2014-3-13 07:19 PM

還蠻恐怖的
雖然說重罰之下會有和平
但是以歷史來看都不太會是個好方法
作者: pekomaru    時間: 2014-3-13 07:22 PM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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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 清楚哥    時間: 2014-3-13 07:29 PM

不要忘了
滿清十大酷刑可是比這個還來的嚴厲
作者: dathy1993    時間: 2014-3-13 07:35 PM

好殘忍喔!!!!!!!可是想引進台灣喔~~~~~
作者: takayose    時間: 2014-3-13 07:44 PM

亂世用重典,是時候了,台灣已經夠亂了,殺人都不用償命了,真鬼島也!
作者: j9022020    時間: 2014-3-13 08:11 PM

雖然嚴刑峻法很可怕
但是現在的台灣就是欠缺這些阿

作者: ka1345266    時間: 2014-3-13 08:15 PM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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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 snow6623    時間: 2014-3-13 08:26 PM

都應該廢除我覺得一定量的酷刑還是需要的
不過最好還是不要做成永遠傷害的
重點是必需有公正的審判
作者: ekieki123    時間: 2014-3-13 08:38 PM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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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 dan-0321    時間: 2014-3-13 08:49 PM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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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 kevingood    時間: 2014-3-13 09:09 PM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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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 dddss0205    時間: 2014-3-13 09:41 PM

說真的非常贊成鞭刑,尤其是酒駕肇事者,不用太多打他個兩三下,絕對不敢再犯。
作者: gn02159637    時間: 2014-3-13 10:38 PM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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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 az7516957    時間: 2014-3-14 12:29 AM

真可怕
殘忍歸殘忍
我覺得偷東西要視情況
也許他真的到不偷東西沒辦法過活的話
那也是情有可原的
作者: avaeric0718    時間: 2014-3-14 12:32 AM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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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 gbbbbbb    時間: 2014-3-14 12:45 AM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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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 slps8120    時間: 2014-3-14 01:01 AM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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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 etenjin    時間: 2014-3-14 01:08 AM

亂勢必用重典
雖然這些刑罰看起來殘忍 但確能立下威嚇作用
反觀台灣一堆罰則都過輕 光是酒駕就害多少家庭破裂了
還有一堆性侵犯 關出來又繼續犯案
跟這些人講人權我覺得根本是對牛彈琴 怎都不說那些被害人有沒有人權
支持重罰

作者: kenez    時間: 2014-3-14 01:22 AM

國外的法律真是比台灣狠太多了阿
想起一句話 亂世用重典!!!
作者: belove720    時間: 2014-3-14 02:10 AM

我個人覺得鞭刑還能接受

但其他的真的太嚴重了
作者: 78978955    時間: 2014-3-14 02:11 AM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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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 tzchin    時間: 2014-3-14 02:13 AM

鞭刑應該不算太慘吧 一堆人等著引進台灣呢 呵呵感謝分享
作者: yenyu923    時間: 2014-3-14 02:20 AM

太殘忍了~不過一個也別想進台灣~
因為這麼不人道的酷刑,對這麼自由的台灣來說,是不可能有的!!
作者: guavalai    時間: 2014-3-14 02:26 AM

這些手段雖然殘忍,但我想只有這樣才能有殺雞儆猴的作用。然而,如果只是犯下不怎麼嚴重的法,卻施以這樣的刑罰就太超過...這種刑罰應該適用於像是李o瑞等
作者: gn00978702    時間: 2014-3-14 02:27 AM

鞭刑哼哼
若是引進來台灣 看誰來犯罪
快點引進來吧!
作者: abbaba22    時間: 2014-3-14 02:28 AM

我贊成台灣引進鞭刑或是宮刑,專門對付那些畜生不如的性犯罪者,不然真的是縱虎歸山
作者: a61117gay    時間: 2014-3-14 02:31 AM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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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 bloods6440    時間: 2014-3-14 02:32 AM

有些罪
感覺只是歧視 沒有包容心之下所冠上的罪行
真的做壞事 傷害別人 就是要依情況  施以相對嚴重的處罰
作者: a9030618    時間: 2014-3-14 02:35 AM

台灣太自由了!所以才導致現在的腐敗...
要是有些酷刑話可能會好點,可是就怕會抗議阿
作者: apple1890    時間: 2014-3-14 02:35 AM

在嚴酷的行為不從根本下手,還是會產生誤會導致枉死的人
作者: jankin    時間: 2014-3-14 02:35 AM

我覺得台灣的酒駕,應該利用鞭刑,也許會降低酒駕。

作者: 99407492    時間: 2014-3-14 02:44 AM

鞭刑我是還有聽說過 部過其他幾種也太恐怖了吧  =="

作者: usernaak    時間: 2014-3-14 02:48 AM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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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 jsjsk8    時間: 2014-3-14 02:49 AM

很殘忍的刑罰
還好我不在那些國家
作者: ice5013    時間: 2014-3-14 02:56 AM

看了一下怎麼沒發現宮刑....
真是太可惜了(?)
作者: 熊貓9527    時間: 2014-3-14 02:57 AM

Pinner 發表於 2014-3-13 02:42 AM
我到覺得 酷刑只能治標不能治本
重要的還是從基本的教育 社會的風氣開始做起
台灣的風氣 其實真的已經低落 ...

你說得沒錯,指不過你怎麼一口氣流言3次一樣的??
作者: bb165.jeng    時間: 2014-3-14 02:57 AM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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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 onewingccc    時間: 2014-3-14 02:58 AM

我有聽過,在伊朗有一個cut cut street,專門用來砍手的
好像還離一個商務飯店不遠XD
作者: goldeneye33    時間: 2014-3-14 06:29 AM

挖眼恐怖阿~看著刀子對著自己眼睛來的那一刻肯定崩潰
比起來鞭刑已算是是文明的了
作者: iwjtueabk    時間: 2014-3-14 06:42 AM

每個國家 都有他們的特色 如果台灣亂世用重典 應該不錯
作者: songco    時間: 2014-3-14 06:43 AM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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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 happyfriday    時間: 2014-3-14 09:11 AM

全都是一些接近封閉/沒自由的國家......
作者: jimmy810302    時間: 2014-3-14 09:22 AM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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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 hb123123    時間: 2014-3-14 09:26 AM

台灣人還在那邊亂世用重典
如果嚴刑有用 這世界上不會還有壞人好嗎

作者: balljadan    時間: 2014-3-14 09:26 AM

真的多少有嚇阻犯罪的效果,裡面算人道應該屬鞭刑吧
作者: wsx916003    時間: 2014-3-14 09:27 AM

姦淫婦女 用挖眼割耳 我同意
作者: satan866    時間: 2014-3-14 09:28 AM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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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 xavier54    時間: 2014-3-14 09:30 AM

嚴苛的刑責適用於警慎而且開明的司法制度

要是使無辜之人遭受如此巨大的痛苦

那就是制度的不適用
作者: osn2001    時間: 2014-3-14 09:30 AM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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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 kisselle    時間: 2014-3-14 09:31 AM

亂世用重典
有些人就是賤
不見棺材不掉淚
但是重點是不能誤判
不然冤枉好人就不好了
作者: lin336452    時間: 2014-3-14 09:33 AM

覺得這些刑法都有一定的慘忍
不過確定犯了罪就要受罰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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